李维斯牛仔裤(Levis‘ Jeans)对纽约客(New Yorker)
(2014年9月18日汉堡高等地区法院)
李维斯牛仔裤赢得了对纺织品零售商纽约客的诉讼。后者以折扣价格售卖模仿李维斯著名的后袋设计的牛仔裤。这个设计受到商标权的保护。与外观设计保护相比,商标法的优势在是它没有时间限制,可以永远延续下去。李维斯要求每条售出的牛仔裤50欧元的赔偿。
汉堡高等地区法院在2014年9月18日的判决中,禁止制造商纽约客销售这个设计的牛仔裤。法院也命令该公司披露其销售数字。纽约客向联邦法院的上诉未获批准。